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天然骨料作为工程建设材料可用于不同领域,如再生混凝土、砂浆、砌块、砖、板材等应用于建筑工程;再生透水混凝土、透水砖、无机混合料、级配碎石、回填材料等应用于市政交通工程;再生骨料作为渗蓄材料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领域;再生混凝土制品用于地下管廊等。应用工程达数千万平方米,时间长达15年,工程质量可靠。
随着再生产品的生产与应用实践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产品应用技术趋于成熟,目前已发布国家、行业标准共16项,另有10余项行业、团体标准在编,为工程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如《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 2281等。
在国家层面上缺乏关于建筑垃圾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只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作为建筑垃圾管理和执法的主要依据,但该规定侧重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范畴,对于建筑垃圾治理(如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等)的相关规定很少。而地方性立法又需要依赖上位法,导致很多地方在立法方面存在障碍。
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缺失,加之部分部门和公众对建筑垃圾的认识存在偏差,导致资源化设施项目落地难,许多项目用地为临时性用地,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不完善。由于在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多是两个独立的部门,运输又由交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主管,管理链条上存在碎片化与空白。处置企业的原料得不到保障,下游缺少应用企业。
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等前期阶段对再生骨料的应用要求缺失。后期质量监控、验收等环节管控乏力。加上企业多以民营为主,规模小、缺少经验积累和研发能力,部分企业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仅停留在破碎、筛分等环节上,质量不满足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低,再生产品应用难。资源化企业产量远低于设计能力,再生产品积压。此外,建厂一次性投入过高,产品与天然骨料缺少竞争力等。总体看,我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要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立项、处置费用和产品出口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和良性循环,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者付费和处理者受益的制度落实,推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继续开展处置设施、再生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和技术创新,打通再生产品应用环节,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切实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缓解砂石供应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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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机器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由一整套破碎筛分生产线组成,包括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振动筛、输送机等。对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废砖块、石头等进行处理加工,从而实现资源再利用。质量保证,可以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提供资源化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