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简易注销
朝阳公司简易注销
海淀公司简易注销
通州公司简易注销
大兴公司简易注销
东城公司简易注销
西城公司简易注销
北京公司简易注销适用类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内资有限公司,适用简易注销:
1.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开业的科技公司;
2.设立登记未满一年,已开业但未发生债权债务的科技公司;
3.经税务部门认定的无税无票户;
4.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满5年的。
北京公司简易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注销前应当办理审批的;
2.设有分公司或有对外投资的;
3.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被纳入总局黑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被记载其他失信记录的;
4.公司利害关系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有异议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或者被质押的;
7.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
8.被司法部门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由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9.公司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10.工商部门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的其他情形。
北京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1、公司决定解散,可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告平台发布注销公告。注销公告应包含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
2、自注销公告发布七日后,公司可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3、《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4、《指定(委托)书》;
5、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全体股东签署);
6、全体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应当载明企业无债权债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已结清,无欠缴税款情况);
7、通过公告平台发布的清算组公告及注销公告打印页(加盖公司印戳);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的,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及在报纸上刊登的执照遗失公告报样。
10、公告期间,税务部门或利害关系人对简易注销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登记部门提出,登记部门应当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1、公司简易注销程序被终止的,可以按照普通程序办理注销。
北京公司注销简易办理区域: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东城区、西城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密云区、昌平区、延庆区、平谷区。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专注北京各区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疑难注销,公司资料全无注销,公司从事企业服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办理经验,为您排忧解难,省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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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承诺,有诚信,才能在社会上立足。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打开和拓宽市场大门的钥匙,是走遍天下的通行证,企业就有了力量,有了吸引力与竞争力;有了诚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诚信是美德,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