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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代理,深圳社保代缴,就医、转诊你别忘了这个操作!
发布时间:2019-02-13        浏览次数:95        返回列表

如何选择就医医院?

门诊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应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用人单位的,由其用人单位选定;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本人选定。

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可变更所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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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结算医院同意参保人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

住院及门诊大病

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出示本人社保卡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就医时不按规定出示社会保障卡或不表明参保人身份,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市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受理。

需要转诊怎么办?

转诊原则

经原结算医院同意,参保人门诊就医可进行转诊,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

转往市外就医

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所患病种属于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市外转诊办理程序

1)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

2)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

3)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

温馨提醒: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

转诊后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

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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