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欠薪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王某系某新材料公司物流中心的包装和装卸工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该公司依法为王某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但存在法定休息日安排王某加班不予调休且不予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
为此,王某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的规定,以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解除了劳动合同。
随后,因申领失业保险金需用人单位配合出具相关材料,王某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但公司认为王某系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王某不符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故拒绝办理。
王某不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争议焦点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符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裁决结果
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的仲裁申请。
案件评析
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王某加班工资,王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单方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根据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13条第5项的规定,王某符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故仲裁委最终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提供社保代交、公积金代缴、代发工资、社保个税代理、代签劳动合同、劳务外包等服务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集团公司
黄先生 18319444741
办公:
QQ2628459114
微信18319444741
地址:总部广州天河华港商务大厦803-806/827-829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5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