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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单工伤、茂名社保代办机构、代缴茂名社保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78        返回列表
 

茂名单工伤、茂名社保代办机构、代缴茂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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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知识概况:

康复对象在工伤医疗期内进行医疗康复的,其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为医疗终结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康复对象在医疗劳终结期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康复对象经医疗康复3个月,最长6个月应对医疗康复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结束医疗康复。

在医疗康复的基础上,可对康复对象进行职业康复,提高康复对象的劳动功能,职业康复期一般为6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康复对象进行首次职业康复终结后一年内,不再进行职业康复。

四种情形可申请工伤康复:

一是在工伤医疗期内的工伤职工,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

二是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达到伤残等级,经康复检查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三是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也可列入康复对象范围;

四是根据广东出台的《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符合介入标准的其他情况也可以申请工伤康复。

其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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